连云港市法律服务行业“四项机制”助力化解产能过剩

19.08.2016  23:16

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定在船舶、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强力推行去产能。到2018年底,化解船舶产能50万载重吨、淘汰小型冶金企业10家、重组整合化工企业50家,实现“僵尸企业”基本出清;轻工、食品、建材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连云港市司法局主动作为,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司法行政资源,建立“四项对接”机制为全市化解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建立过剩产能依法评估机制。 抽调全市律师组建律师顾问团,积极对接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建设局等部门,在全市过程产能评估中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对行政机关作出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行政强制措施提出法律建议;对达不到相关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过剩及低端落后产能作出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在过剩产能评估中依法处理,避免去产能行政化,规避行政执法应诉风险。

二是建立“僵尸企业”依法处置机制。 组织公证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工作。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安排律师驻点上门服务,为企业破产清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依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安排业务精通的专职律师担任破产清算小组成员,对企业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依法清算。按照企业需求选派公证员对企业外来损失等相关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最大限度维护“僵尸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优化产业机构法治护航机制。 注重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信息技术等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对“三新”企业法律顾问配备,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知识产权意识,为企业在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申报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大型传统企业组建律师顾问团,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针对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

四是建立安置企业职工法治保障机制。 组建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内的企业职工安置法律服务团,参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对安置方案进行法律审查,引导企业依法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将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律师在参与安置职工过程中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和职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