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东海县“种、树、管、创”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东海县司法局鼓励引导社会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一是积极“种”。加强阵地建设,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涵盖公共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19个乡(镇)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大厅,346个村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方便群众不出村就能得到高效便捷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是努力“树”。培养、选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通过典型榜样的示范效应,让有钱的出资,有才艺的献艺,有能力参与活动的不错过机会,掀起各行各业积极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的氛围。
三是严格“管”。强化“社会协同”,组织动员广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县内18个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切实做好涉及农村群众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一村一顾问”和村级司法行政服务站的管理,明确服务时间、内容、标准和责任,推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开展。
四是鼓励“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实体平台建设投入,加大以法律有偿服务、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为主的政府法律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保障有力的公共法律供给模式。加强“互联网+平台”法律服务,完善运行县局微平台和网站建设,每天按时推送普法资讯、案例法理、服务咨询等内容,为群众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壮大民间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上各类文艺团体积极创作适合农村需要的法治文化作品,采取购买服务、委托承办、项目外包等形式、吸引社会文化团体、非盈利机构向农村群众提供公益性法治文化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