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法制员管理办法》加强系统法制员队伍建设
08.06.2015 17:08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日前,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法制员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系统法制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法治建设,靖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和要求,并结合系统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在7个基层分局和稽查大队共设置了24各法制员岗位,明确了24名系统法制员。《法制员管理办法》共6章25条,分别规定了法制员资格认定、法制员职责、法制员考核、法制员奖惩等内容。《办法》有三大特点:一是明确法制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局政策法规科的考核、指导和监督,行政上接受所在分局和大队的领导。二是明确了法制员的九大职责。主要承担委托案件审理、协助复议应诉、实施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执法办案业务指导、参加案卷质量评查、指导和监督做好本单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处罚结果公开和“两法衔接”的相关工作等九项工作。三是对法制员实行等级考评。局成立法制员等级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政策法规科负责法制员的日常考核工作。法制员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实行等级考评制度。按照考核综合得分,分为一到四级4个等级。并逐一设定一至四级法制员的评定标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所在单位行政行为质量、内部执法制度规范落实情况、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工作创新等等。每年底,局根据考核等级给予法制员不同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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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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