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法制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10.11.2014  11:01

  扬州市邗江区法制办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争议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理念,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今年8月,我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实行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统一行使,全区区属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将归口由区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受理、集中办理”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认真研究,准确适用法律,注重行政复议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截至目前,邗江区未发生一件行政复议转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做好行政应诉,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联络被诉行政单位负责人,在充分遵守、尊重司法独立的前提下,积极与当事人庭外调解。目前,我区无一件涉诉上访案件。
  三是落实行政复议与信访联系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与信访办相互通报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掌握全区行政争议动向和趋势,分析引发行政争议的原因,特别是对于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行政争议,提出预防和化解对策,为区政府研究制定政策和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是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系工作制度。不断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联系,完善工作制度,定期交流通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共同探讨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对策与措施。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