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保护未成年的你——两部法律今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增加了1万多字,其中扩增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等内容,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专章。
如何让未成年人得到优先、特殊的保护,如何防治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新法均明确了应对措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江苏此前有哪些率先探索?新法实施将带来哪些改变?“落地生根”还存在哪些难点?记者近日展开调查。
为人父母者,做好功课再“上岗”
最新出炉的数据,让南京市拉萨路小学副校长吴芸深感惊讶——该校2018年打造的“家长成长学院”运营至今,心理辅导课程参与率达274%,家教云课堂参与率更是高达515%,这相当于平均每堂课都被重复学习了5次以上。“这说明,家庭教育越来越成为家长们的强烈关切。”吴芸说。
作为家庭教育主阵地之一的家长学校,已在我省率先推行多年。而家长学校强调家庭应承担起未成年人主要培养责任的立意,正与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谋而合”。新法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等多个章节强调了家庭教育,其中第82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鼓励和支持有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把家庭教育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就意味着孩子从出生到成年的过程中,将有多方陆续介入,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陈爱武说。
实际上,早在2019年我省就颁布了《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对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方职责予以厘清和明确。陈爱武认为,家庭教育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化工程,除了带动多方参与外,还要做好顶层设计。“家庭教育其实和学生教育一样,具体要开展哪些课程,同样需要出台兼具科学性和普适性的教学大纲。”
如果“问题孩子”已经涉罪,并且是父母“不合格”导致,由司法机关主导的亲职教育就会被放在突出地位。
17岁的安安(化名)辍学在常州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位技工学校的老师。老师劝她去读书,她却以身体生病为由,从老师那里骗了1.3万余元,全部花在直播平台上。“我们在调查评估后发现,安安的父母都在老家盐城,平时对她不管不顾,导致安安最终走上歧途。”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尹媛说。该院对安安的父母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亲职教育,包括阅读相关书籍、学习沟通技巧、开展心理辅导等。
过去面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司法机关更多的是规劝和训诫,但因为缺乏教育指导,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行强制亲职教育,江苏先行探索。
去年,省检察院和省妇联下发《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指定机构报到,接受亲职教育。此次实施的新法同样规定,司法机关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还一亿多“小网民”清朗空间
在APP上打卡学习、在网站上下载学习资料……如今,网络学习成了“刚需”。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专设“网络保护”章节。
从事金融工作的张霏霏告诉记者,上初二的儿子曾使用过一款作文素材软件。在软件的“作文素材分享区”中,竟然夹杂着一些低俗内容。她认为平台是故意利用不良信息吸引青少年关注,以达到吸引流量的目的。她告诉记者,儿子的同学中有一部分人喜欢使用网络社交软件。
记者登录一款社交软件发现,虽然软件提醒年龄需要达到18周岁及以上才能使用,但只要随意输入出生年月日即可登录。该软件设立了青少年模式,在该模式下屏蔽了部分功能,但青少年模式可自行选择。这意味着,未成年人随意输入个人信息,不选择青少年模式,就可进入和成年人一样的交友、直播等模块查看。
这样的社交平台会给未成年人带来什么影响?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陈莹给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小学生李艺(化名)在某网络游戏APP上打游戏时,认识了一位自称叫王强(化名)的人。两人一起玩游戏到夜深人静时,王强引诱李艺拍摄隐私部位供其观看,并威胁如不满足其要求,就用别人的不雅照片冒充李艺。李艺经不住威逼利诱,多次在游戏社交平台上将自己隐私部位照片发给王强。不久,李艺母亲发现女儿手机里存有大量身体私密部位照片,立即报警。法院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强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过去,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不少都是同学和周围熟人作案,现在很多人都是通过网络认识交友后作案。此次修法填补了网络保护的空白,今后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陈莹说,网络保护专章首次将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写入,还提出加大治理有害信息、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等新规,让保护未成年人落到实处。
她同时坦言,网络未实行实名认证是目前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性侵的难点。在强奸等罪责的认定上,年龄是条“硬杠杠”。如果网络没有实名认证,在办案追责上就增加了难度。比如,受害人未满14周岁,但在网络上虚报了年龄导致性侵时,犯罪嫌疑人表示对其真实年龄不知,执法就增加了难度,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来判案。她希望尽快实行网络实名认证制,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清爽的网络空间。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说,两部涉未成年人法律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体系,但只有网络保护不是从主体的角度定义的。因为网络没有边界,这项保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协同才能够实现。
保护未成年人没有旁观者
亲生父母逼迫孩子洗衣服、倒马桶,动辄打骂,最终在母亲的殴打中,孩子的生命永远地停在7岁。“这场悲剧本可避免。”每次想起这个案子,承办法官、常熟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徐畅就痛心不已。“公安侦查后发现,周边的邻居、学校的老师同学都曾看见孩子脸上和身上的伤痕。”徐畅说,当时哪怕有一个人选择发声,也不至于酿成悲剧。
相较而言,12岁的果果就幸运一些。“江阴市妇幼保健院的接诊医生发现她情绪低落,医学诊断也指向她遭受性侵,医生安抚好果果和家长的情绪后,马上固定证据,及时报告卫生主管部门、主动报案。”江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张涛介绍。
据省检察院统计,强制报告制度先行探索1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到妇联、教育局、医院等单位和个人移送的强制报告线索276件,成案100件,线索涉及性侵害、遗弃、虐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案件如果发现不及时,人证、物证会难以固定,不利于案件侦破。”张涛说,强制报告制度有助于拓宽线索来源,有效解决取证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将案件拉入良性循环轨道中。
“中国传统教养观念上将打骂孩子当作家务事,以为外人不应插手。”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博士生张克明认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强制报告制度,这本身就是亮点。强制报告制度出台后,见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要不要发声,不再是该不该“管闲事”的社会问题,报告行为变成法律规定的义务。
“强制报告还明确了‘由谁报告’‘向谁报告’等问题。”张克明认为,立法机关在“让法律落地行走”上下了很大功夫。(董翔 刘春 李爽 朱璇 顾敏)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