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市区沿街装饰装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29.09.2015  18:21
 

为规范沿街装饰装潢施工现场,杜绝未封闭施工、擅自占道堆放物料、随意处置装潢垃圾等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日前宿迁市出台了《宿迁市市区沿街装饰装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将于10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市范围内的沿街装饰装潢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重点从围挡设置、物料堆放及装饰装潢垃圾清运处置等三个方面对沿街装饰装潢活动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并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该办法还特别规定了对于沿街装饰装潢施工中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应纳入信用体系建设,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穆猛 许保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