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治检心得]张扣华:使规范变成办案习惯
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和保障。规范司法行为重点在基层。作为基层检察院,我们须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把严格规范作为司法办案的新常态。
以转变思想理念为保障,打牢规范司法根基。理念是行为的先导。务必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司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司法活动和检察工作规律,着力解决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不适应、不符合、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规范、公正理念落实到司法办案的各个方面,体现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
以提升监督质效为根本,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带头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司法,带头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两方面入手,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深入剖析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问题查清找准,整改落实到位,使规范司法变成办案习惯和自觉行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要求,按照证据裁判、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着力抓好客观性证据审查、技侦手段获取证据的转化使用、重大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落实,坚决防止不文明、不规范问题发生,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周期符合高效要求。
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完善规范司法体系。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司法规范体系是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坚实屏障。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强化办案期限预警、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态势分析,重点开展立案后撤案,逮捕后撤案、不起诉,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督察;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监督体系,强化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形成常态化的检民互动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作者为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