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检察微信发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获肯定
30.12.2015 10:05
本文来源: 检察院
张先生经常看沭阳检察院发布的微案例。他所说的案件是沭阳检察院在上周刚刚批准逮捕的宿迁市首例因“拒不申报财产”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申报个人财产,在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及罚款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申报个人财产。为了发挥该案的教育警示作用,沭阳县检察院按照院里出台的《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暂行办法》,及时将案件的办理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在检察微信上进行了发布。
该《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暂行办法》要求将办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众高度关注的、侵害民生民利等案件,及时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发布。
据介绍,“沭阳检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包含“便民服务”“网上受理”“花乡沭检”3个版块8项内容,用户只需点击“花乡沭检”即可直接登陆沭检官方网站,点击“便民服务”可链接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多个平台的互融共通。目前已推送检察动态、微说案例等资讯130余期,用户达700余人,排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郭娟、朱贺)
本文来源: 检察院
30.12.201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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