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防控结合严查城区违法建设
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防违、控违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努力实现“违建零增长”目标,今年以来,沭阳县注重加强部门联动,坚持防控结合,稳步推进城区防违控违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范围内的防违、控违负总责,重点做好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背街后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开发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工作。
二是完善控违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对违法建设行为实行“网格化”监管。 由县城管委牵头,对各单位防违、控违和拆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组织明查和暗访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考核结果纳入各街道、单位城市长效管理考评综合得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突出防违控违重点。县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城区河道两侧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日常管控;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在建、建成未验收工程日常监管,对已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项目停止核发相关许可手续;县小区物管办负责督促、指导各街道小区物业管理指挥部与各物业公司签订防违、控违责任状,并制定具体的巡查和管控方案,落实管防措施。属群众举报的在建违法建筑,经县城管行政执法局查实后,视违建面积大小,对第一举报人给予1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该县明确规定,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或参与违法建设的,应主动拆除;拒不拆除或阻碍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公共服务单位为无合法建设手续或无产权证明用户提供临时性或永久性服务的,在违法建筑拆除过程的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服务单位和违建人承担;物业公司防违、控违工作不力,造成小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清退出项目,同时两年内不得在县内承接新项目。(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