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规划局积极实施“阳光规划”

22.04.2016  19:18
 

近年来,沭阳县规划局着力推行“阳光规划”,本着“公开、民主、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全力推进规划公示和政务公开,有效促进了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该局从加强规划宣传、规范工作流程、推行公共决策、加大公示力度、重视外部监督等方面入手,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依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咨询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规划方案批前、批后公示和调整公示制度,建立违法建设案件查处通报制度,将“阳光规划”进一步推向深入,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全面提升。(沭阳县规划局:刘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