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有效措施

16.09.2015  17:47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校车管理,沭阳县教育、交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运行区域,将全县校车分别过户到沭阳县阳光校车公司、顺风校车公司,并为296辆车申领了2015年秋季学期校车运营通行证标牌。
  开学初,沭阳县多部门联合开展校车运行情况检查,严防安全设施不有效齐全的校车上路行驶。检查中,发现1辆校车超员行驶,2辆校车不符合国家专用校车标准要求,相关部门已依法查扣车辆,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作出处理。
  近期,结合全省校车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沭阳县根据工作实际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要求,提出“六严禁”,即严禁用无牌证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淘汰校车接送学生;严禁聘用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严禁校车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校车超员、超速运行;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同时,该县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校车运行的常态化监管,并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网络,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运行现象将及时进行严厉打击,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