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积极推进住房供给制度创新

12.12.2016  23:46
 

江苏省沭阳县积极推进住房供给制度创新,围绕市场化、惠民生、去库存多方发力,既保障了居民利益,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

一是明确制度保障。继出台《进一步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六条意见》后,又进一步出台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沭阳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和《沭阳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将去库存与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相结合,并通过对产品结构进行合理调控,使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推行惠民政策。结合实际,主要从首套商品住房商业贷款贴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给予就业创业人才购房补贴、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补贴、实行购房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等方面,给予购房人更多的购房优惠,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服务平台。成立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棚改工作政策制定,牵头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并细化了货币化安置和购房补贴发放等具体操作流程,积极协调处理购房安置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业务窗口,明确专业服务人员,方便市民咨询服务、业务办理等工作。

四是量化优惠标准。如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户,规定在补偿协议签订6个月内,购买城区范围内普通商品住房,由政府按货币安置补偿款的10%比例给予补贴。如购买平台内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住房和政府安置剩余房源分别享受正常销售价格基础上5%和7%的优惠。

五是实行资金帮扶。建立服务载体,将金地公司作为承接主体,积极帮助购房户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同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对棚改贷款列入政府债务跟踪监管,做到单独统计、单独分解、单独检查、单独考核,确保专款专用。

今年来,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的有效落实,全县商品房库存规模和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明显下降,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住宅成交均价稳中有升。至11月份,累计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174.2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73.43%,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由2015年的27个月缩短为11个月。(汤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