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构建“五个体系”助力城乡规划
沭阳县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城市内涵提升年”目标,着力构建“五个体系”助力城乡规划,保持城乡规划建设快速、稳定和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是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建立宣传培训体系。将《城乡规划法》列入全县普法宣教重要内容之一,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的城乡规划意识,切实加强乡镇规划工作。定期组织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省住建厅城乡规划方面的各类培训,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来我县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规划管理和技术队伍的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咨询等活动,扩展城乡规划宣传面,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市民的城乡规划意识。
二是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健全城乡规划体系。启动《沭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工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加快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推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为实施造绿工程,建立科学合理城区绿地系统提供科学指导;编制西北片区控规和城市设计,加快推进老旧片区改造建设;加强各项规划相互衔接,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实现城乡规划体系全覆盖。
三是强化审批管理,构建务实高效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利用花乡沭阳网、沭阳住建网等平台,切实加大城乡规划的公示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情度。对已经批准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于公众反响强烈或意见分歧大的规划调整,组织专家专题论证,召开听证会来确定。建立统一规划审批和受理标准,加强业务培训、沟通,前移审批矛盾和问题,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构建公正严格执法体系。制定规划执法细则,确定执法原则、执法标准,重点明确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随意改变功能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完善规划执法体系,做到各类规划处罚有法可依。建立健全巡查制,强化批后管理,强化批后管理跟踪督查,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力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将城乡违法建设控得住、把得严。
五是加强规划工作领导,完善规划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强城乡规划的综合平衡和衔接工作。充实规划管理与技术人员,增加本县级规划管理技术人员和乡镇级规划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与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向乡镇延伸。逐步增加财政对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投入,为城乡规划研究、技术创新和城市设计等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确保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沭阳县住建局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