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将出台《建筑“材料”飞检管理办法》

03.11.2014  12:55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场地,沭阳县拟出台《建筑“材料”飞检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通报在建项目进展情况、重要材料进场等情况,并指派相对固定人员配合“飞检”工作,对检查出的不合格材料和构配件,县质监、工商、住建等部门将从源头上进行查处,力争从源头上堵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相关部门在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要明确对不合格施工单位的处罚措施,做到“有言在先’,凡是飞检不合格的,均要严格按照规定,坚决处罚到位,让施工单位不敢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真正把各个建设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造福社会、造福子孙。(沭阳县住建局  司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