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完善“四项机制”提升“救急难”服务水平
近日,沭阳县在“救急难”工作中逐步完善“四项机制”,力求实现社会救助“无盲区”,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窗口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完善“救急难”主要制度。该县在开展“救急难”工作中,以全面落实现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为重点,突出抓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为支撑的“救急难”主要制度安排,先后对《沭阳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和《沭阳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做到“救急难”常态化。同时,围绕年内实现4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目标,落实增长机制,农村低保提标到305元,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
二是着力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精心抓好“救急难”工作的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巩固低保办理专项整治成果,依托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试点推行网上审批,实行全程监管,打造“阳光救助”,不断提高救助实效。同时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介入机制,健全“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该县积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参与“救急难”工作。充分发挥县慈善组织在个案救助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做到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服务工作。
四是探索搭建“救急难”信息平台。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慈善组织之间的救助信息互通共享。探索搭建救助资源与救助需求信息对接平台,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救助资源、慈善救助项目、社会爱心捐赠、群众志愿服务形成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