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多举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足行业特点,从常态化遏制欠薪、加强施工安全监管、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以及加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撑起农民工权益“保护伞”。
构建清欠网络体系。 该局按照项目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实行兜底制的原则,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出具书面材料承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其兜底。施工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一旦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发放,拖欠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突出日常监管重点。 重点监管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保障房项目,以及有拖欠工资记录的重点单位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安排专人跟踪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严厉查处。对威胁农民工生命健康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切实保障农民工安全工作权益与职业健康权益。
推行工伤意外保险。 针对建筑施工活动季节性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该局积极扩大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建筑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不能提交的,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建管部门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构建企业诚信体系。 该局经常性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大检查,对各类建筑企业进行信用信息分类采集和信用等级评定,并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定期发布企业诚信情况,以此作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一项重要标准。对因存在恶意欠薪或者违法转包、串标等行为的不诚信企业,一律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根据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扣除信用分、限制建筑经营活动等处罚,直至清出本地建筑市场。(沭阳县住建局: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