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四措并举做好房地产去库存文章
2016年以来,沭阳县结合县情,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化解房地产高库存面临的风险,促进房地产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住房消费拉动文章。为加快去库存步伐,沭阳县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从首套商品住房商业贷款贴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给予进城农民和就业创业人才购房补贴等方面,给予购房人更多的购房优惠,进一步促进了群众的住房消费。上半年,城区销售商品房73.65万平方米,实现房地产销售收入31.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84%、34.92%,商品房“去库存”效果明显。
做好房屋征收创新文章。针对城区房地产库存较大的现状,该县改变以往“低补偿、低安置”的房屋征收模式,规定对新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以货币补偿为主,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愿,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凡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律参照市场评估水平予以补偿,并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定的的购房优惠。
做好团购平台搭建文章。为引导更多的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打通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该县出台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通过政府团购存量商品住房、搭建公共平台等形式,让群众在各种安置方式的比较中“看得见、摸得着、拿得到”货币化安置的好处,从而自主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目前,已有15家开发企业主动参加团购平台,提供约3160套房源供被征收户选购,让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满意的住房。此举既减少了安置过渡时间,节约了安置资金,也消化了存量商品住房。
做好保障房源筹集文章。该县明确规定,自2016年起不再新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一方面,通过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商品房或各征收主体团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筹集安置房源,建立安置房源动态信息数据库,实现房源的规范管理和充分利用。另一方面,通过发放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鼓励经适房保障对象自主购买普通商品房,或是通过发放租金补贴鼓励公租房保障对象到市场租房,以有效消化现有安置房和商品住房库存。(沭阳县住建局: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