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司法局推进基层装备设施建设

23.09.2016  20:08

沭阳县司法局积极构建“互联网+四个全覆盖”工作模式,推动基层装备设施和信息化提档升级。

一是推进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提高12348网络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两大信息源的采集质量,按照“信息流、工作流、采集流”一体化的要求,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完善信息化运行保障机制,积极推进网络宽带扩容,提升终端配备水平,实现司法行政专网计算机一人一机、专机专用。实现县、乡、村信息化全覆盖,普遍使用移动信息终端进行信息采集上报。

二是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加强和完善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固定场所及办公设备,规范标识标牌,方便服务群众。按照司法部、省厅的统一司法所标识的相关要求,统一悬挂司法行政徽章,统一规范标识标牌,保持所容整洁,树立基层司法所良好形象。

三是推进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推行司法所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考核,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按照文件要求,按规定发放个案补贴。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救助机制,对困难群众及困难纠纷当事人进行救助。

四是推进职业保障制度化建设。积极健全职业保障体系,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加强职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最美司法所长”、“最美人民调解员”、“最美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司法所长、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宣传和表彰。积极构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和职业风险保障体系,为基层社工、调解员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