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司法局四项措施冲刺年终目标
11月份以来,沭阳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冲刺年终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争先进位,走在省市前列。
一是推进智能一体化平台建设。狠好全员培训,积极开展数据录入、智能工具应用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确保所有人员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技能。严格落实1+4分析研判机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天数不少于工作日的60%。按照“云平台”建设思路,积极开展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建设,推动信息存储应用向云端延伸。创新“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引入律师名片、在线房产公证办理等法律服务新产品,提升平台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雏形发掘、培育孵化、出壳登记等系列机制。加强与民政部门合作,督促社会组织建立科学、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健康发展的能力。大力培育群众自建的基础型社会组织。在各乡镇成立1-2个基础性社会组织,积极完善“沭阳县孝法文化研究会”和40个乡镇孝法文化研究分会。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沭阳县花香法治宣传站“。引导搭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积极建立“花都法律宣传社“社会组织。加快发展行业型社会组织,在12月1日前,重点培育建立人民调解协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
三是推进体系建设突击季行动。对照《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考核验收细则的通知》要求,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查漏补缺。成立“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突击季行动考核验收小组,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逐一进行考核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推进乡村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四站点”建设,做到“四站点”名称标识、服务内容、工作制度、流程标准“四统一”。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站的专业服务水平;规范调委会工作,提升乡村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创新普法新途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城乡法律服务水平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