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加强监管确保棚改工程质量

17.02.2017  13:06
 

近年来,沭阳县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从源头抓起,不断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确保把棚户区改造工程真正打造为民生工程。

一是提高规划设计标准。该县明确规定,棚改项目不低于同期普通商品房标准,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地下车库等主要相关指标均不低于普通商品住宅小区。

二是加强材料检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制度和材料送检见证取样制度,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进场使用前必须检查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三是规范施工管理程序。严格按照科学施工程序要求,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选择实力强、信誉高、业绩好的施工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同时,不断丰富工程质量监管手段,强化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工程档案资料和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推行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四是执行工程验收标准。全面实施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联合验收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提升棚改工程质量。  

2016年以来,该县累计新开工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3600套、基本建成6632套,分别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20%、663.2%,较好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