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加强学校师资管理
18.11.2014 10:1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日前,沭阳县制定出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师资管理制度和师资均衡配置机制,实现师资流动制度化、常态化。
该县建立师资定期流动机制,明确流动对象主要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近10年内无农村工作经历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等,通过专任流动、集团流动、城乡流动、片区流动、优化流动和公办民办流动等方式,根据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要和中小学布局调整需求,通常在暑期进行流动。按照“县管校用”的总体要求,完善师资编制管理机制。健全师资流动激励机制,提高13个农村边远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补贴标准,对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及市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教师,必须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对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教师优先申报评审。
该县还成立由编办、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组成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师资流动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8.11.2014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