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制定“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奠定基础,沭阳县制定“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深化临时救助政策。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开展“救急难”试点的通知》,于法有据,创新机制,积极开展对特别困难居民的救助和帮扶。
二是建立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平台。建设跨部门、多层次、信息比对的救助申请家庭核对系统,健全信息核对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信息更加准确、高效,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建立“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救助资源的统筹衔接,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在其中的优势,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并着重做好教育转化、关爱帮扶、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工作。今后,该县将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把流浪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工作、救助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是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做好本年新发生自然灾害受灾人员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应急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灾情核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做好受灾人员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做好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
五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在该县及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安排1-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宣传、受理、转办、协助、协调等工作,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畅通基层救助渠道。
六是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依托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服务类组织,发挥乡镇(街道)民政股长、会计,村(居)委会救助员的主观能动性,及时了解、发现并主动帮助需救助居民。逐步建立社会慈善资源信息库和困难群众信息库,为社会力量和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搭建信息沟通桥梁。
七是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全县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就医,积极开展与大病保险相衔接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