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出台措施减轻村(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18.06.2015  12:32

      6月15日,沭阳县出台《减轻村(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实施方案》,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推动基层工作转型、机关作风转变,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具体包括六项内容:

      一是建立准入制度。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理清政府与村(社区)的关系,并严格准入把关,凡有事项要进入村(社区)的,须填写《沭阳县社区工作准入申请表》报县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方可实行。

      二是清理各类“创建评比”。除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提出要求的和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项目外,其他面向村(社区)的各类创建达标、检查评比项目一律取消,全县共清理创建达标评比项目18个,全面整合面向村(社区)的创建评比事项,统一制定《沭阳县村(社区)创建工作考评指导标准》。

      三是减少“台账资料”。与创建评比事项的全面整合相适应,对各类台账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党的建设、群团建设、民主自治等类别进行分类梳理,保留16个项目,统一编制《沭阳县村(社区)工作台账指导目录》,并推行台账电子化。

      四是减少机构挂牌和工作任务。取消、清理在村(社区)建立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机构组织以及在村(社区)建立的活动阵地等共36个,取消各类工作任务和指标项目21个,统一建立“三大站”,即社区管理服务站、社会组织工作站、村(社区)民活动站。

      五是减少各类盖章。规范村(居)委会盖章事项,取消各类盖章证明事项16个,对照被取消的相关项目,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再要求村(社区)出具各类证明和盖章,不得以要求村(社区)盖章的方式规避本应由自身承担的相关责任。

      六是整合信息平台。整合现有5类信息资源和网络平台,建立纵向连接县、乡、村各层级,横向联通各有关部门的村级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各类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提高村(社区)工作效率。

      《方案》还对保障机制方面提出了要求。要加强对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指导,县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严格监督考核,并将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列入县纪检监察机关“四风”巡查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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