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住建局四举措实施“阳光规划”

14.11.2014  16:50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沭阳县住建局强化管理措施,大力实施“阳光规划”,推进工作公开、透明。

  一是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参加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利用报纸、网络、办公区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多方式对单位的服务内容、办事时限、违诺责任、具体措施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二是实行项目会审,优化规划方案。对开发建设单位报审的规划设计方案,一律会审,由规划技术人员共同参加会审,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要点和省技术管理规定,严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刚性指标。

  三是加大公示力度,规范审批管理。涉及项目方案变更调整,在不违反技术规定及规划设计要点的前提下,进行批前公示。项目批准后,在建设现场显要处,制作悬挂规划公示牌,公开规划方案审批具体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消除自由裁量。在违法建设的查处中,职能股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拟定初步处理意见,由工作例会研究议定,从而消除了自由裁量权,使违法建设案件处理客观、公正、合理。( 沭阳县住建局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