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健全监管机制防范“关系保”“人情保”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沭阳县在低保专项整治过程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防范“关系保”、“人情保”。
受理更民主。针对部分村(居)干部在低保受理过程中吃拿卡要和优亲厚友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沭阳县下发《沭阳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村(居)不再直接受理低保申请。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将原来由村(居)组织的民主评议改为由乡镇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评议,坚决杜绝人为设置低保指标的错误做法,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审批更规范。针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低保申办流程发生变化,沭阳县对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相关文件进行了统一规范,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有关流程,重新设计了包括申请书、审核审批表、民主评议表、入户调查表等表格在内的12张表格,并统一印制下发各乡镇(街道)使用,解决了全县低保申办流程表格不统一问题。同时,该县还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建立了低保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
公示更透明。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后,沭阳县在相关网站设置了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民政福利、公众问答、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指南、政务公开8个板块,实现了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和通知公告内容的实时更新。同时还将社会救助机构业务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增加了社会救助政策的透明度,为进一步实现沭阳县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备案更阳光。为促进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推动低保公开、公平和阳光操作,沭阳县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沭阳县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保障备案制度》,对备案的对象、条件、范围、程序及处罚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有效遏制部分村(居)干部在受理低保申请过程中吃拿卡要和优亲厚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