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三个“规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7.01.2016  17:51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沭阳县住建局制定了三措施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加大对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处罚力度,杜绝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带队伍参加施工的现象,减少建设单位于农民工之间 “债务链”的长度。

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严禁施工企业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捆绑在一起的行为。该县住建局要求建设施工企业要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委托银行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汇入其个人工资账户。严格执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由农民工本人签字查收,做到工资支付月清月结。

规范劳动合同签订。 目前该县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雇主不确定,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使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往往缺乏证据。该县政府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适当减免了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费用;同时要求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沭阳住建局:胡纯良 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