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三个三”铸就反贪执法新规范
28.04.2015 21:09
本文来源: 检察院
制定“三个制度”,确保有规可循。为扎实开展规范司法活动,体现活动长期效果,该院相继制定了规范司法监督员制度、案件侦查终结后评议制度以及每周例会通报制度,实现从案件侦查过程中到案件侦查终结后的全程规范。规范司法监督员制度要求设立专门的规范司法监督员,对每个案件的侦查过程开展同步监督,及时提出更正意见;案件侦查终结后评议制度要求在案件侦结后组织全体反贪干警对案件进行评估,对做的好与不足的地方做出点评;每周例会通报制度则是对通过上述两个制度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相关承办人员及时做出改正。做到发现一起严肃纠正一起,从严处理一起,以刚性的规定,严厉的处罚,遏制“软执行”问题。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8.04.2015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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