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200元消费时却少了50元 没有发票维权困难
06.05.2015 21:3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5月6日讯 (记者 侍敏 通讯员 兰勤寿 方靖 陈学明) 连云消费者王女士年初在当地一家擦鞋店充值200元办了一张会员卡,昨天她去消费时,发现充值卡里只有150元。对此,擦鞋店的服务员告诉她上次充值就是150元。王女士表示,钱虽不多,可心里屈得慌。自己明明记得当初店家表示充值200元即可办理会员卡享受优惠,就是因为当初没有索要发票,现在卡里少了50元,对方就不认账了。无奈之下,她将遭遇投诉到连云区消协。
因为没有有效凭证证明自己当初充值200元,对于王女士的遭遇,消协表示无能为力。
“最近,接连有好几起未能解决的消费投诉,都是因为消费者没有提供有效的消费凭证造成的。”连云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论是购买商品、给会员卡充值或是接受服务,一定要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和有效凭证。因为发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经济往来的依据,也是消费者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要求索赔的重要依据。有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经销商游说不开具发票可享受优惠价,所以没有索取发票,当商品出现问题时,因无发票等有效凭证将无法追究销售者责任。
同时,连云区消协还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商家特别宣传、承诺的,也应当要求商家在发票上予以明示或记录,为以后有可能出现的差错维权保留证据。
对于广大经营者,连云区消协则指出,无论消费者何时需要开具发票,只要能提供相关消费凭证,经营者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开具发票。如果消费者遇到经营者以各种借口拒开发票,可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
编辑: 燕志华、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6.05.2015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