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下车没熄火仍被罚违停 交警大队称符合规定
想去商业区买东西,但路边停车位已满,市民陆先生纠结着是直接离开,还是等等看有没有车位空出来。就在这时,他被八大队交警开了违停罚单,罚款100元扣3分。陆先生认为,自己当时虽然停车的位置不是泊车位,但当时人在车内,而且车子没熄火,不能算违停。于是他将南京交警八大队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昨天下午,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对于陆先生的诉讼请求,交警八大队认为,交警处罚得没有问题。
见习记者 姚茜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王瑞
车没熄火人在车内被开违停罚单,该不该?
当事司机陈述
车子还没熄火,不该算违停,自己没签字
陆先生向现代快报记者回忆说,这张罚单是今年3月23日开的,当天上午,他送人去南京南站,回来经过雨花台区丁墙路时,看到路边有商业区,打算买点东西。当时路边有停车位,不过他过去时,车位已经停满了车。于是,陆先生就把自己的车子停在最后一个停车位的后面。他说,当时自己正在犹豫,是等等看有没有车走,还是另找地方买东西。然而还没等他犹豫出结果,南京交警八大队的交警来了。交警给他开了罚单,理由是违停。当时陆先生就提出,自己人在车里,而且车子没有熄火,他认为自己不是违停。这张罚单,他没有签字。
行政复议没音讯,他将交警八大队告上法院
对于他提出的不同意见,交警告诉他,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丁墙路在交警八大队的管辖范围内,第二天中午,陆先生来到交警八大队,申请行政复议。陆先生说,当时接待他的人称,罚单是八大队开的,不能自己复议,让他去南京市交管局。随后,陆先生又来到南京市交管局,在那里,他得到的答复是,这事儿应该找雨花公安分局。
陆先生来到雨花公安分局,接待人员称,这事儿还得去找南京市交管局。陆先生又来到市交管局,在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的提示下,把事情写成书面材料,放到了门卫处。然而之后几天,他都等不到音讯。陆先生称,如果这3分被扣了,自己的驾照就被扣满12分了。因此,他将交警八大队告上法院,希望撤销违停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