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院:借助预防邮路 宣传两高解释

21.04.2016  18:4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后,沛县检察院干警于4月19日第一时间来到沛县邮政局,与10余名“预防邮路”志愿者一起,共同学习座谈,商讨专项活动下步工作。

  预防局负责人张庆斌在认真总结近期“预防邮路”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后,同大家一起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4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结合两高新闻发布会内容,介绍了《解释》的制定背景、原则,强调了“预防邮路”专项活动对加强宣传《解释》,在社会上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作用。在全体与会人员对《解释》条款内容讨论座谈后,该院干警向志愿者送发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等资料,解答了大家在活动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就如何充分利用“预防邮路”专项活动载体,加强《解释》宣传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