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试点土地经营权证 激活农村沉睡资源

16.01.2015  11:01

  眼下,江苏沛县正田粮食种植家庭农场里的麦苗长到差不多10公分高了。农场主孙正田说,地里的墒情和小麦的长势都还不错。老孙是去年9月份沛县首批拿到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种植大户,不知不觉中像他这样的新农民已是新一轮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他赶上时候了。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号角是在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奏响的,这次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一年后,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在确权基础上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原则,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地。

  作为江苏省农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县的沛县,即在这样的背景下迈开了先行先试的改革步伐。2014年9月16日,沛县召开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推进会,一天发出52张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孙正田正是其一。县委书记李晓雷在会上激昂陈词:“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颁发是事关农村综合改革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继农村包产到户后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

  就江苏省而言,目前已有16个试点县、500个乡镇近2000个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1月13日,江苏省农业工作会议上传出新消息,新的一年省内所有涉农县(市、区)今年都要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全省改革在提速,沛县已经先行一步。

  一张证激活土地要素

  在孙正田看来,土地经营权有证没证真不一样。“没有证,心里好像就没个谱儿。”孙正田说,“以前承包别人家的地,就是两家商量好了,立个字据,找个中间人见证一下,感觉上就不是那么正规,也难免出现各式各样的纠纷。”现在,签合同都要到镇农经中心,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准备着。

  去年9月16日,孙正田拿到了沛县首批确权发放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证载面积653亩,也详细载有转出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情况、经营方土地地籍图等。这下,他的心踏实了。这一天,沛县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推进会现场为6个家庭农场集中颁证,当天还由县领导带队分赴14个镇为另外46家家庭农场颁了证。

  据沛县农工办主任高广栋介绍,沛县之所以敢于早起步早行动,是与当地耕地规模化经营的快速形成分不开的。据了解,2014年沛县全县新增家庭农场1102家,累计达1350家;新增农业合作社135家,累计达1825家;全县累计流转土地达42.7万亩,流转占比达48.33%。

  定心才能用心,用心才能搞活。需要指出的是,沛县政府在颁证的同时赋予了这张证可以抵押、融资的功能。沛县安国镇汪塘村村民陈贺是第一位从沛县农村商业银行用土地经营权证做抵押贷到款的,领证一个多月后他就顺利贷了20万元,“没有证难贷款,也不敢去贷”。

  “县农商行经常来电话问,说需要钱就来贷。”孙正田告诉记者,他流转来的650多亩地,每年稻麦两季耕作,扣除土地租金、农资农药等成本投入,一亩地可以净赚五六百元,“现在冬季不能盖房子,暂时不缺资金,我准备来年3月份再扩种三四百亩地时去银行贷个20万元”。

  “经营权证为农民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搭建了致富鹊桥,农民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先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共富,由此带动和释放农村发展潜能,让农村沉睡的资源激活、变现。”李晓雷表示,这是一件互利多赢的好事,通过土地经营权证的颁发,经营方更有条件更有信心开展规模经营,流出土地的农民也更有保障地获取土地租金,双方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各自吃下了“定心丸”。

  消化风险的“土地银行

  金融机构放贷最先考虑的就是风险控制。在沛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被视为是在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基础上为规范土地流转而向规模化土地经营者出具的一份政府信用证明。孟昭民也因此认为,“有政府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做抵押,再加上相应的风控机制相配套,这种贷款的风险就非常小了。

  这里所说的风控机制,一是县财政注资1亿元成立的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二是“土地银行”。据了解,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获取土地经营权证后,如需抵押贷款,即由县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将由担保公司支付给银行代偿金,同时把土地经营权存入土地银行贷出资金弥补代偿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直接补贴。

  沛县农委党委委员张国强告诉记者,土地银行由镇、县两级农业部门以公司化形式组建,负责接手风险土地,经营获取收益,弥补代偿金损益,“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收储百姓撂荒的土地及等待流转的土地,也可收回违约的农场土地,交由县农委的农业种植养殖专家团队来经营。

  “土地银行主要是搭建土地流转的平台,发挥流转的中介作用,不以盈利为目的,土地开发改造后升值部分,农民可以进行二次分红,托底接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土地,土地经营权的二次流转产生的亏损部分,由县政府成立的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按比例承担。”张国强认为,土地银行实际上就是政府托底农村土地经营风险的最后保障机制,“即便是最坏的打算,土地承包不出去,商业银行的贷款和农民的土地承包费用最终也还是有保障的。

  最新数据显示,沛县已为14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沛县农商行副行长孟昭民告诉记者,该行对当地土地经营权证持有者的授信额度达780万元,实际发放贷款金额达210万元,为沛县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江苏师范大学淮海发展研究院院长沈正平教授认为,沛县颁证之举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权益依据,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也为农民“离开”土地进行其他创收、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了保障,值得鼓励。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