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局大力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

17.10.2016  23:04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用引资建设和政府自建相结合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厂房建设。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全程代办建设厂房和入驻项目手续。出台高标准工业厂房建设实施办法,规定高标准厂房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按每平方米不低于60元的标准对投资者给予补贴。建立高标准厂房租赁信息平台,组织举办各类专题招商,在招商上注重“质量双升”,对入驻的项目根据科技含量、投资规模、市场前景等给予不同程度的租赁费用优惠。(郝  瑾  孟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