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环评审批新设“污染场地修复”关口
28.03.2016 18:01
本文来源: 环保厅
最近,江阴城南地区一家企业报批水刺无纺布项目时,因项目所在地原为化工厂,可能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而被暂停审批。类似的情况,在江阴市其它地区也有发生。土壤作为环境三大要素之一,其修复与保护工作已被列入江阴环评审批前置“硬要求”。
省环保厅出台的《关于规范工业企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原从事化工、农药、石化、医药等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其场地开发利用前,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环境调查工作,在调查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修复工作,修复方案经专家论证实施后逐步开展治理修复并提交环保部门验收。同时,《通知》明确环保部门须对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暂未开发利用搁置的场地,采取隔离措施并定期监测;未进行调查评估的污染场地,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未经治理修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污染场地,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审批原址新建项目环评。
江阴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重污染工业企业逐步搬迁关停,是江阴市环保工作近些年取得的重大成果,但环境安全问题并没有随着污染企业一同消失,尤其是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因其具有隐蔽性,不易被人们察觉。因此,在项目审批前进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非常有必要。该科将根据相关环保要求,对涉及场地污染的项目严格审核,守住第一道关口。(王蔚 程伟虹)
本文来源: 环保厅
28.03.2016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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