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审计局力促城市照明规范管理

31.05.2015  15:03

  近期,江阴市审计局对该市路灯日常运行专项资金审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十分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有力推动城市照明的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江阴市审计局对审计中发现的149万元商业网点电费未及时收缴及已收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书,同时建议对已接入公共照明电源的各商业网点办理准许接电手续。截止调查日,149万元商业网点电费已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主管部门再次明确,从2015年起,由直接管理部门将收取的商业网点电费全部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二是拟定改革方案,路灯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按照《无锡市照明管理条例》规定,各镇、街道、园区的路灯电费均应在公用事业电费附加中列支,但江阴市仍延用2007年的标准支付路灯电费,导致各镇街电费享受市财政支付标准不统一。为此,该市公用事业局正会同市财政研究制定全市路灯电费支付改革方案,有效提升全市照明管理水平,改变目前各镇电费承担方式标准不统一的现状。
  三是制定改造计划,群众出行安全进一步提升。对部分道路照明效果欠佳未及时解决的问题,公用事业局制定了五年改造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期组织实施。同时对已过质保期但长期未纳入正常维护的23个路灯项目认真梳理原因,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办理好移交手续,由照明管理处统一管理,保证了该市城市照明工程的正常运行。 (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