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受理涉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01.03.2016 16:0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涉台法律援助案件。2016年1月,饶某(台湾籍)因涉嫌诈骗罪被江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讯问后,公安机关依法向市法律援助中心转达了饶某申请法律援助的意愿。审查中,市中心通过邮寄方式,将《经济状况证明表》等相关法律援助资料寄回饶某户籍所在地。2月22日,市中心收到了饶某户籍所在地“台中市沙鹿区美仁里”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书》,证明饶某“在台无动产收入、不动产收益,尚需抚养年老双亲,家境贫寒”。
收到相关材料当天,市中心正式受理该案,为其提供援助:与看守所取得联系,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派专人跟踪和监督办案过程。这是该市受理的首例涉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下一步,江阴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对港澳台以及境外人员的法律援助,开辟更为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此类人群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1.03.201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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