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两会现场回应代表疑惑

26.01.2015  11:36

  “我对报告中的履职部分最有感触,我下属的企业因为发票的事情,已经接连被刑事处罚两次了……”近日,江苏省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周庄小组分组审议时,该市人大代表、江阴龙盛塑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泓向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建新诉苦,请检察院帮忙想想辙,不要让企业再次发生类似情况。赵建新一边认真记录,一边耐心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徐泓企业下属的两个分厂在每年的经营业务往来中,都有一些运输费用支出,在2011年时因油价上涨,合作的货运公司就提出用低税率的柴油增值税发票顶替高税率的运输类增值税发票用,以降低经营成本。公司业务负责人认为确实存在真实业务往来,票面金额一致,就接受了。

  然而,“移花接木”的情况还是被国税局稽查人员发现了。前不久,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企业及其负责人被法院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了罚金和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一般认为,都有真实交易,又没多开金额,只是拿其他发票入账,应该不属于虚开,最多是违规,怎么也没想到会是犯罪。”参加小组讨论的江苏省人大代表、江阴市周庄镇华宏村党委书记兼江苏华宏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胡士勇表达了同样的困惑。

  怎么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呢?在场的人大代表毕竟不是法律从业人士,如果讲得太专业很可能听不懂。于是,赵建新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义入手,对“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存在哪些表现形式”“有什么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说。代表们听后连连颔首,不少人还在笔记本上做了记录。

  江阴市人大代表、周庄镇党委书记吴国忠接着赵建新的话头,提了个要求。由于周庄镇的民营企业非常发达,每年因涉税问题被处罚的企业不在少数,他希望检察院能适时到镇里,给广大选民特别是企业家们“补补课”。

  一周后,吴国忠就接到了赵建新的电话,得知检察机关已经对江阴市三年来企业涉税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报告,“没想到检察院对代表的意见这么重视!”在电话里双方还约好,由检察官带着公安经侦大队警官和国税局稽查人员,一起到镇里开一次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