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一检察官受贿欲助老板“重办”竞争对手

03.07.2015  13:25

  江苏政法反腐传出重磅一案。江苏省无锡市下属的江阴市检察院公诉科长徐志高,收受10万元贿赂承诺为一名被告人判缓刑,但该“捞人”动作最终失败,徐志高被被告人家属举报而落马。徐志高到案后有交代,他接受当地一家企业老板许某良的请托,收受许某良的贿赂,准备去“协调”江阴市公检法机关有关人员,从而达到“重办”许某良竞争对手马某的目的。徐志高案在江苏省政法系统引发重大震动。

  据了解,徐志高在江阴市检察院任职已多年,案发前担任江阴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长。在江阴政法系统人脉颇广。2014年年初,江阴发生一起非法拘禁案,该案在由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由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家属找到徐志高,希望徐志高可以帮忙从轻量刑。徐志高收受被告人家属10万元贿赂,承诺可以为被告人判缓刑。但2014年9月左右,江阴法院最终一审判处被告人实刑。被告人家属将徐志高举报到的有关部门。2014年10月左右,徐志高被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带走调查。

  然而,徐志高到案后却又很快承认,他除了在这起非法拘禁案中收钱以外,还曾接受江阴一家企业老板许某良的45万元贿赂,并承诺帮助许某良去“协调”一起经济类刑事案件。这起案件的被告人为江阴一家石油机械企业负责人马某。马某在2013年被抓,并被控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贷等罪名。许某良要求徐志高拿这笔45万的巨款去找江阴公检法的相关人员进行“协调”,让江阴公检法机关在马某案件的办理中,运用各自手段,想办法“重办”马某。但徐志高接受请托,正欲进行相关工作,就因为在非法拘禁案中收钱遭举报而落马。据悉,许某良与马某系生意上的竞争对手。

  2015年1月,在案发后,今年1月初,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徐志高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徐志高案由南通市如东县检察院进行侦查。在侦查完毕后,如东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但被退回补充侦查。2015年6月8日,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徐志高案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目前,该案已由如东县检察院向如东县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