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 江阴一排污企业“按日计罚”132万

26.07.2017  01:52

  省环保厅公布上半年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屡教不改,排污企业“按日计罚”132万

  7月24日,江苏省环保厅公布今年上半年2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主要涉及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建设项目环保违法违规等。

  2016年11月,南京市环保局对江苏金城化学有限公司检查时,对该公司环已胺装置排口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580mg/m3(超标12.2倍)。2017年2月27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金城化学立即改正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万元。

  今年1月,江阴市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江阴市华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排口氨氮浓度为12mg/L(超标1.4倍)、总磷1.93mg/L(超标2.9倍)。江阴市环保局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处罚款6.32万元。然而到了2月13日,江阴市环保局再次检查时,发现华丰污水厂总排口COD、总磷浓度仍超标(分别超标0.4倍、0.9倍)。江阴市环保局对华丰污水厂拒不改正废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处罚款132.81万元。除此之外,徐州博丰钢铁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苏州道蒙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昆山长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等一批典型案件被公布。

  据统计,今年前6个月,全省环保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4.3万人次,检查企业9.7万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615件、处罚金额3.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6%、26%。运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38件,同比上升22%,其中按日计罚48件,查封扣押529件,限产停产344件,移送行政拘留117件。与公安部门合力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77人,同比分别上升131%、82%。(记者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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