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政协原副主席徐春元被公诉

09.01.2015  10:14

  新华报业网讯(通讯员杨检轩记者于英杰)昨日,扬州市检察院通报了两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进展情况。

  据通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受贿罪,对扬州市江都区原政协副主席徐春元(副处级)提起公诉。

  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原副局长张永根受贿一案,仪征市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张永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