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政协一原副主席昨受审 被指控9年受贿160余万元

15.01.20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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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15日讯 昨天上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都政协原副主席徐春元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徐春元在担任江都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局局长、江都环境保护局局长、江都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合计人民币160万元,美元2000元。徐春元当庭认罪,并流泪忏悔,法庭昨未当庭宣判。

  【庭审】

  被指控9年收受160万元

  徐春元生于1958年,江都人,历任江都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局局长、党组书记,江都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江都政协副主席。2014年7月,徐春元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经江苏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并由扬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年初至2014年5月,徐春元在担任江都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局局长、江都环境保护局局长、江都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扬州某化工厂法定代表人李某等24人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160万元、美元2000元,并为请托人在企业环保日常监管、企业停业整顿恢复生产、协调涉环保信访矛盾、申领环保补助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

  对此,徐春元没有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

  【忏悔】

  心理失衡,走上犯罪道路

  法庭上,徐春元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当庭流泪忏悔称,很想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不承想,却在退休之前因受贿而站在被告席上。为此,他十分懊悔。

  而在之前接受调查期间,徐春元也曾交代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徐春元称,自己收受的物品从烟酒、购物卡到“红包”,这其中,有社会风气的原因,也有自己的原因。

  “这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徐春元说,面对这些财物,他刚开始也想拒绝,但后来,送礼的人称,“年底了,你对我们企业服务这么好,我们表示一下感谢。”对此,徐春元认为有道理,同时,他感觉自己工作辛苦,奉献很多,跟那些企业家或者一夜暴富的老板一对比,产生了不平衡的心理。因此,再面对这些人所送的钱财时,他慢慢地就接受了,继而胆子越来越大,放松了警惕。就这样,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我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现在陷入无穷的痛苦、无尽的悔恨,这不仅是对家人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认真工作了大半辈子,到最后却要在牢房里度过。

  【警示】

  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敬畏之心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也当庭发表了该案引发的社会危害和警示。“作为一个工作30多年,同时有着30多年党龄的党员,徐春元从一个基层工作人员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他本应用自己的奋斗回报党和国家的培养,却因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而站上被告席,并将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无法挽回的代价,其教训是深刻的。

  公诉人表示,公职人员应以此为警示,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牢记敬畏人民,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一切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只有心存对人民的敬畏,才不会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私的工具;应时刻牢记敬畏法律、敬畏历史,要让自己的工作经得起检验,自己做的事对得起国家和人民,在回首往事时,才不会感到后悔。

  昨天的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