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仁县驻京办原主任诈骗获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个体经营者马军和曾任江西省崇仁县驻京办事处主任的李仉顺,被控用假材料帮人办理在京养老保险关系进行诈骗。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马军有期徒刑5年,判处李仉顺有期徒刑2年11个月。
现年31岁的女子马军是北京市世纪大朝会议服务部个体经营者。55岁的李仉顺是江西人,曾任江西省崇仁县驻京办事处主任。
二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09年间,马军伙同李仉顺,利用马军经营的北京市世纪大朝会议服务部、北京华旅国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采取由江西省
崇仁县社保局转移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至北京进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填的方式,使用虚假的养老社会保险转移单证明等材料,在多个区县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为未在外地工作的京籍人员王某等20人,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填业务,致使20人为此共计花费150万余元。
2008年至2009年间,马军单独利用类似办法,为48人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填业务,该48人为此共花费360万余元。
马军供述,2008年,她在媒体上刊登办理养老保险的广告吸引“客源”。其间,李仉顺与她联系,说可
由他通过崇仁县社保局工作人员周某办理,再转到北京,但要收好处费。她承认自己找人伪造了材料,并称自己一共得了10余万元,李仉顺也得了10余万元。
李仉顺供述称,2008年上半年,有人想办社保问他老家有没有关系,他就找到崇仁县社保局的周某。周某说要由北京有代理权的单位开社保调函才能办理。后来他看到马军刊登的广告,遂联系对方。此后,他让马军和周某直接联系,自己也在中间传过信息。
周某证言显示,李仉顺确实让他帮人在崇仁县上社保。李仉顺将参保人的材料邮寄给他,包括身份证、户口
簿复印件及照片。李仉顺等人先把钱打到局里的社保账户,他再办手续。
据悉,案发后,办成社保的人已被停发社保,档案也被删除。部分参保人的钱已被退回。
二中院认为,马军单独或伙同李仉顺,采取将与补缴人无劳动关系的单位作为社保的补填单位等手段,骗取养老金,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马军诈骗数额巨大,李仉顺诈骗数额较大。
法院一审判处马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仉顺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原标题:江西崇仁县驻京办原主任诈骗获刑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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