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融合"江苏银行投贷联动 合作联盟成立

28.01.2016  14:17
        新华网南京1月28日电(李清卿)1月28日,江苏银行在总部大楼举办了以“聚力·融合”为主题的投贷联动合作联盟成立仪式。该联盟由江苏银行发起,首期联合国内十家知名创投机构共同成立,旨在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债权+股权”的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

        中国银监会、江苏省银监局、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金融办等相关政府部门领导,江苏省高投、深创投、赛伯乐、金茂资本等10家合作创投机构领导及多家科技型企业客户代表受邀出席成立仪式。成立仪式上,江苏银行夏平董事长、江苏省银监局领导、江苏省高科技投资集团张伟董事长分别发表致辞,江苏银行行长季明代表宣读了投贷联动合作联盟发起倡议书,宣布“江苏银行投贷联动合作联盟”正式成立。

        夏平董事长在致辞中表示,江苏银行于2007年1月挂牌成立,注册资本103.9亿元,是全国领先的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江苏省内最大的法人银行,江苏银行一直致力于服务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早在2009年,江苏银行就通过“科技之星”这一明星产品打开了科技金融业务的探索之路。近年来,江苏银行更是紧紧抓住“科技金融”这一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两专”、“两借”、“两联”的业务模式,全力支持科技型企业成长,推动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

        江苏省银监局领导在致辞中表示,高度认可江苏银行近些年来在科技金融业务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江苏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表示最大程度的支持,同时,江苏省银监局将积极向银监会争取江苏地区的投贷联动试点资格,与江苏银行一道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江苏省高科技投资集团张伟董事长在讲话中指出,江苏银行依托江苏省科技和人才优势,始终专注科技金融创新产品研发,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体系。江苏省高投与江苏银行同为省属法人单位,将义不容辞的与兄弟单位一起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同打造江苏的投贷联动业务品牌。

        近些年来,江苏银行从“企业+人才”、“股权+债权”两个维度开展科技金融业务特色产品创新工作。开发了如苏科贷、人才贷、投融贷、科技型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科技型企业创新基金宝贷款等业务,有效解决了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提升了科技金融服务的品质。截至2015年年末,“苏科贷”业务已支持3000户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达100亿元;“人才贷”业务已支持1540个人才客户,发放贷款近11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此外,江苏银行还积极与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对接,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满足科技型企业全方位的融资需求。如通过与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合作搭建“江苏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参与“中国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江苏省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主动为各类科技型企业和人才提供投融资业务平台。

        同时,江苏银行紧紧围绕“科技企业”、“科技创新产品”、“科技创新项目”、“科技人才”四个方面和“科技园区”自身,通过整合现有科技金融特色业务产品,创新了“4+1融资解决方案”,更有针对性地服务江苏省内各级科技园区和企业。

        截至2015年年末,江苏银行科技型企业授信客户共4218户,贷款余额达342.96亿元,科技金融业务已经惠及大量科技型企业。但江苏银行并不满足于现有的成绩,近年来,更是致力于通过“科技型企业项目库”的建设,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服务科技型企业,不断提升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广度”与  “深度”。

        江苏银行科技金融业务开展至今已有7年,在服务科技型企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经江苏银行培育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已达74家。在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过程中,江苏银行深刻体会到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急切需求,也在不断思考,如何让科技型企业更容易的获得贷款支持;如何在承担了科技型企业贷款“高风险”后,能够分享科技型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

        2015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投贷联动业务。至《意见》发布后,江苏银行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认为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是在当前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环境下,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方式,并将投贷联动业务作为江苏银行科技金融业务发展的新方向,主动与创投机构合作,探索“投贷联动”业务新模式。经多方论证和不断尝试,目前已形成以投融贷业务和合作成立PE基金为主的业务模式:

        (一)选择权贷款——投融贷业务

        2015年,江苏银行推出了首款投贷联动产品——投融贷,该业务是指江苏银行在向借款人提供传统授信业务的基础上,指定合作创投机构额外获得一定的选择权(创投机构按照与借款人约定的行权期间、行权价格、期权份额认购借款人股权),江苏银行与创投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创投机构在出售股权获得超额收益后,江苏银行获得约定比例收益的业务。目前,江苏银行已同深创投、赛伯乐投资集团、小村资本等多家创投机构就投融贷业务开展合作,该项业务在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淮安等地形成了较好的市场影响和口碑。

        (二)合作设立PE基金

        江苏银行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充分发挥自身的理财资金优势,与深创投、赛伯乐投资集团、元禾控股集团、银河创投等多家国内知名创投机构在南京、无锡、苏州、常州、杭州等地合作设立投贷联动股权投资基金10支,基金总规模超过30亿元。同时,基金所投项目江苏银行将匹配贷款。

        江苏银行作为投贷联动业务的先行者,积极推动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投贷联动合作联盟的成立将广泛集聚社会力量,充分融合商业银行与创投机构的资源优势,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