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质监发布专项执法“十大典型案件”
今天(11月14日),江苏省质监局发布质监执法十大典型案件,有的是接到群众举报后质监部门及时查处,有的是质监部门现场执法检查时主动发现。
南京集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尿素溶液案。今年4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库存666桶(10kg/桶)车用尿素溶液。经抽样取证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提出涉案产品作为原料重新再次生产过滤,能够达标,还有再利用价值,申请减轻处罚。南京市质监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尿素溶液,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徐州市一暖气供应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今年1月,徐州市质监局接群众举报,对该市一家暖气供应公司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终端用户的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的实时数据与仪表温度补偿的设定温度不一致。经查,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该公司通过人工设置相关数据,多结算用汽量3226.13吨,违法所得60余万元,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杜鑫违法生产激光测距仪案。执法人员接举报后对常州市彤扬电气公司执法检查,经查明,2014年6月起,彤扬公司与常州新通光电科技公司合作,由彤扬公司出资建激光车间,新通光电总经理杜鑫负责组织生产激光测距仪,产品出口。去年2月,杜鑫蒙蔽彤扬公司,私自以个人名义与常州诺米电子科技公司签订激光测距仪加工协议,至案发共加工4425台激光测距仪。常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分别对杜鑫和诺米公司给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常州驰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违法生产柴油机案。去年4—5月,该公司使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编号组装生产风冷柴油机,查获库存234台,货值总计20.325万元。武进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停止违法生产行为,没收非法生产的产品,并处罚款。
江苏苏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案。去年8月,苏环公司接受委托,对治理后的样板间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未按国家标准规定程序和要求出具检测数据、结果,且检测所使用的甲醛标准样品失效,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失实。苏州市质监局依法给予其罚款等行政处罚。
海门协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钢木质隔热防火门案。去年7月,执法人员检查其生产场所,发现成品库内有钢木质隔热防火门384樘。经随机抽样检验,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甲级耐火性能要求,涉案货值96.04万元。海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
淮安市禹氏电器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假冒断路器案。禹氏公司先购买杭州鸿雁电器公司生产的鸿雁牌4300断路器,后应淮安浙大网新科技园对更换的总断路器要具备相应辅助功能要求,购买正泰牌分励脱扣器后在工程现场加装。为标示加装附件后的产品具有相应功能,将“4300”更改为“4340”。今年3月,执法人员检查时已改造安装 25只断路器,货值2.86万元,认定其使用假冒鸿雁牌4340断路器,淮安市质监局责令停止使用假冒鸿雁牌4340断路器并处罚款。
江苏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保电梯案。今年6月,执法人员对大丰一处电梯进行检查,发现电梯轿厢内无检验合格标志。经查,该电梯下检日期为今年3月30日,涉嫌使用超期未经检验的电梯(违法行为另案处理),杭奥公司是维保单位。今年1—5月,杭奥公司对上述电梯维保10次,其中2月23日至3月14日、4月21日至5月14日的维保时间间隔均超过国家规定的半个月,未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规范,大丰市场监管局给予杭奥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南京江城管道有限公司销售以假充真的热轧带肋钢筋案。今年6月,执法人员对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亭湖制梁场进行检查,现场存放江城公司供货、标注生产企业为“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Ф12、Ф16热轧带肋钢筋,合计224.21吨。经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鉴定,为假冒该公司产品,其产品质量证明书均为伪造。经查,这批热轧带肋钢筋是扬州华航特钢有限公司生产,江城公司擅自用网上购买的冷水江公司标牌更换华航公司的标牌,并从网上下载修改并打印假冒产品质量证明书。盐城市质监局没收现场剩余钢筋并处罚款。
泰州一家工程公司使用门座式起重机发生较大事故案。去年7月,泰州一家工程公司的一台门座式起重机工作时整体倾覆,造成1死1伤。经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安全生产主管李某,无起重机指挥工资质,违章指挥。起重机司机王某违反操作规程和作业要求,在未确认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否有效情况下,盲目听从李某指挥;间接原因是该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泰州市质监局对该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汇点记者 黄伟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