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老有所养”

10.12.2014  09:42

   省财政下拨4.2亿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加快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对我省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和谐社会,使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期,省财政下拨资金4.2亿元,支持各地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建设等。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2014年起,省财政创新资金分配方式,整合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专项资金,采取因素分配法,根据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各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金湖财政倾力支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今年以来,金湖财政坚持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主动作为,强化保障,全力支持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县民生实事工程建设。

  该局积极筹建资金近100万元,新建一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金湖县宝应湖康悦医养中心,依托原宝应湖农场医院,向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为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在养老服务中心院内新建单层宿舍2幢,单层管理用房1幢,房间30间,护理型床位60张等相关室内外服务设施。

   沭阳财政助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为落实省政府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设施建设,确保“老有所依”,近日,沭阳县财政局对该县新建的66个社区服务站进行考核验收,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考核验收过程中,做到严格把关,对达到考核标准的养老服务站给予补助,按照每站5000元进行补助,对其中建设标准较高的,按5520元/个进行补助,共计补助资金34.3万元。

  近年来,该县大力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会为依托、以政府为推动、以专业化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家政服务、文体健身、医疗康复等为一体的服务。为更好地支持此项惠民工程,该县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设立专门账户,并积极对上争取,认真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大力支持更多更好地新项目建设。此外,强化资金监管,加大项目考核力度,严把项目质量关,对考核不达标的项目不予补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将惠民项目落到实处,为老年人送去党和政府实实在在的温暖!

   灌南财政七大体系构筑养老安全屏障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灌南已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31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3.56%,“养老难”日趋凸显。为破解“养老难”、“难养老”问题,灌南县财政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构建“七大体系”,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度晚年。

   一是 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人“尊老金”制度体系。2009年设立高龄老人“尊老金”制度以来,发放标准不断提高、发放范围逐年扩大,2012年元月份实现了80周岁及以上老人“尊老金”全覆盖。目前,100周岁及以上老人300元/人.月;90-99周岁老人100元/人.月;80-89周岁老人50月/人.月。

   二是 建立“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增长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标准逐年提高,今年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补助标准已提高到5700元/人.年;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800元/人.年。

   三是 建立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增长体系。从2013年起,将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以当年度全县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为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县在岗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补助标准由原来846元/月,今年提高至1010元/月。

   四是 构建革命伤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遗孀定补体系。全县所有革命伤残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的遗孀纳入定额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今年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

   五是 建立城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以企事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政府福利养老和商业性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保障体系。

   六是 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人医疗保障体系。98%以上的农村老人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90%以上的城镇老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政府买单,为他们提供合作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

   七是 完善老年福利设施建设体系,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加大全县11个乡镇敬老院改扩建的同时,突出机构养老。政府投资2000万元在县城中心地段兴建了一所3800平米拥有300张床位,设施高档,环境优雅,功能齐全,是一所集居住、健身、娱乐、康复为一体的“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全国“模范敬老院”。

   宝应县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2013年,宝应县积极创新机制,拓展养老服务模式,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幸福的目标。

   一是 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年”活动,提升已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运行质态,新建3个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家农村“老年关爱之家”以及5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增床位65张。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了虚拟养老院,开通了“12349”服务热线,前期安排近10万元,对新入网的前400名老人,每人给予了180元的话费补贴。居家老人只需拨打电话,就可以获得加盟单位提供的各类上门服务。

   二是 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县老年公寓一期工程运营管理,目前县老年公寓已入住55户、78人。投入620万元,重点实施汜水、望直港、曹甸、小官庄、山阳、鲁垛、夏集、西安丰镇8家敬老院附属设施项目;总投入800多万元的黄塍镇敬老院迁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现正进行内部装修。扎实推进省等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创建,安宜镇、射阳湖镇敬老院被评为省三星级敬老院,占全市一半,敬老院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城区帮助益寿养老院协调落实2000平方米的公共设施作为民办养老院的服务场所。

   三是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从7月1日起,按照上年农民纯收入的45%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的五保供养标准分别从4650/人提高到5260元/人、3700元/人提高到4500元/人。城市“三无人员”月供养标准提高到720元/人。按政策落实尊老金政策,从1月起将90-9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200元。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政府对城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空巢老人给予每月100-200元的服务补贴,委托专业家政服务公司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培训,已有95人获得初级、2人获得中级、1人获得高级护理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