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为职业教育“加油”

16.06.2015  11:22

  20年来,国内职业教育发生了巨大变化,已从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发展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并重的阶段,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定位更加注重“要成才又要育人”。

  “十二五”以来,江苏各级财政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充分发挥政府“钱袋子”作用。2013年,全省财政职业教育支出达到146.67亿元,较2010年增加48.83亿元,增长49.9%。2014年,全省财政职业教育支出达到155.26亿元。

   支持职业院校重点和

  特色品牌专业建设

  据了解,生均拨款机制作为保运转、促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能较好地保障职业院校的整体发展,具有普惠性和公平性。2011年起,我省在全国较早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机制,明确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为2800元和500元。此后,又进一步建立了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2015年起,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提高至6000元和1000元,增幅达114%和100%。

  2012年至今,省财政累计安排专项经费2.5亿元,支持省级高职重点专业群202个、中职品牌特色专业269个、五年制高职品牌特色专业108个,推进课程改革,加强课程体系建设。2015年起,还将高职院校纳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范围,安排建设经费。

  同时,发挥技能大赛引领作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指导职业学校改进实践技能教学。2012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专项经费1.7亿元。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省中职、高职金牌数和总分双双获全国第一,实现“六连冠”。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中职组实现金牌总数和总分“三连冠”。

   鼓励社会资本

  进入职业教育领域

  据调研,企业与学校的合作往往是学校主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不高。省财政厅提出建议,要从立法层面调动企业参与办学或直接办学的积极性。加大财税优惠政策,探索按照学生或者准员工的培养培训数量,“税收减免”和“财政补助”双管齐下,激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变“一头热”为“两头热”。

  在进一步丰富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方面,省财政厅建议,探索尝试让包括我省在内的东部地区部分有实力、办学好的高等职业院校直接到中西部地区举办分校。一方面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学校发展空间,另一方面降低办学成本,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经济特点。对这种直接举办分校的形式建议给予政策优惠,包括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规费减免等,同时建议中央财政根据招生规模,按生均给予奖励和扶持。

   推动职业教育资源和条件共享

  这几年,省财政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落实中央实训基地项目省级配套资金。2011年至今,累计下达专项资金2亿余元,共支持省级高职实训基地60个,资助标准为区域开放共享型1000万元/个、综合型工科基地600万元/个、综合型其他基地500万元/个;2004年至今已实施三轮省级中职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省财政累计投入9亿元,建成国家级实训基地118个、省级实训基地317个,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专业覆盖面达25%以上;2013年起,我省又遴选出277个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中职),省财政对每个基地支持300万元(集中连片地区和五年制高职350万元),分3-4年安排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