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整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08.04.2017  20:43

 

   晨报讯(通讯员 张全连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冒群)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上获悉,江苏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调整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苏州、无锡、盐城、宿迁4市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全省去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0余万件。江苏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好地满足全省困难群众的援助需求。省市县三级援助机构服务窗口设施完善,运行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点实现全面覆盖。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表示,江苏将加快建设“智慧法援”,将法律援助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站、微信、手机APP等融合,推行全天候法律咨询,实行在线服务,多渠道响应群众需求。同时加强制度保障,推动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援助范围。

  来源:南京晨报,2017年4月8日,A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