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江苏警方实施机动车号牌网上自选等4项改革措施
龙虎网讯 从3月1日起,江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8项改革措施中有4项正式实施,这4项措施中涉及户口迁移和交通管理。一个多月前,江苏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其中有两项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另有两项将于今年5月1日和7月1日实施,而3月1日实施的有4项。
这4项措施分别是:
1、 放宽户口登记迁移政策。这项政策给三类人群带来便利。
A、简化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旧政】华侨回国来江苏定居的,应当先向拟定居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侨务部门核查审批后,领取《华侨回国定居证》,再凭《华侨回国定居证》等有关材料,到定居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新政】已注销户口的江苏籍华侨回到江苏工作、生活的,可由本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向原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在现住地直接恢复户口。
【采访录音回放】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周达清:江苏是沿海重点侨乡,现有200多万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目前,华侨、华人在江苏省投资企业2万多家,投资总额占利用外资总额的60%以上。在江苏创新创业的非江苏籍的侨商侨领及各类中高端专业人才达50万人。这些华侨华人为江苏引进了大量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国际人才以及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侨资侨智在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伴随华侨华人来往境内外频次的增加,没有国内身份证明导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致使他们在融资、申请驾照、办理银行信用卡、交通出行、就医看病等方面遇到诸多困难。为扩大开放,吸引侨胞投资创业,江苏省公安机关推出了这一新的举措。
【解读】新政策实施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江苏籍华侨,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直接向原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向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直接恢复户口。对于查找不到注销记录的江苏籍华侨,以及非江苏籍华侨回国来江苏定居的,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华侨身份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予以界定。江苏籍华侨的范围包括:从江苏省注销常住户口后出国定居的华侨;原籍江苏,考入外省(市、区)大中专院校,从学校集体户注销户口后出国定居的华侨。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凭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居留认证或者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国外居留证明认定;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视为华侨的,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5年出入境记录认定。
【具体怎么办】华侨申请恢复户口的,可向原籍户口所在地、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地、符合投靠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恢复户口书面申请;
2、本人有效护照;
3、驻外使领馆或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认证、公证华侨在国外的居留证明;
4、户籍注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能证明原籍户口被注销的户籍档案资料;
5、申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或者单位恢复户口的,还需分别提交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B、放宽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
【旧政】原政策规定仅允许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投靠和投靠配偶。
【新政】在保留原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情形的基础上,放宽了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增加了特定条件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军人家属和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的投靠情形。
具体政策为,父母双亡的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亡的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本人;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另一方和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现役军人的父母;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其父母可以投靠另一方;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父母与军人的子女可以相互投靠;在同一省辖市的,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可以相互投靠。以上投靠迁移,被投靠人应有投靠地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并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
【具体怎么办】居民办理投靠迁移的,可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投靠迁移书面申请;
2、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主要包括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档案资料、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4、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书面申明;
5、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属于父母双亡、军人家属投靠情形的,还需要分别提交死亡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还须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落户条件。
C、放宽大学生户口迁移条件。
【旧政】原政策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生集体户,但只有在毕业以后,才可以将户口从学校迁出。
【新政】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也可申请将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地与原籍地不在同一省辖市的,按市外迁入政策办理。
在校期间转学、退学、肄业或被开除学籍的,仍按原有政策规定办理。
【具体怎么办】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凭录取通知书,可向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申请将户口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现家庭所在地的,可向学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迁移户口书面申请;
2、本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3、学生集体户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书。拟迁入地与原籍地不在同一省辖市的,按市外迁入政策办理;拟迁入地与原籍地在同一省辖市,地址发生变化的,按市内迁入政策办理。
二、实行机动车号牌网上自选
【新政】自今天起,省内机动车车主办理各类小型汽车新车上牌,可登录各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公布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段内自主编排机动车号牌号码,供编排的号牌号码不少于5万个。
【采访录音回放】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车辆管理处处长朱幼平:近年来,江苏省每年新增小型汽车120万余辆,广大群众对机动车号牌问题十分关注。为进一步保证机动车号牌发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江苏省公安厅决定借助推广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保留原有“20选1”、“30选1”电脑随机选号的基础上,推出小型汽车号牌网上自主编排,增加车主自主选择权。车主可以登录各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公布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段内,自主编排喜好的号牌号码,只要该号码未被其他车主选中,即可成功申请。可供车主选择的号牌号码不少于5万个。
【具体怎么办】通过“网上选号”方式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先注册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个人可在互联网注册或到当地车管所窗口注册,单位必须到车管所窗口注册。选号前应认真阅读办事指南,准备好合格证、发票、身份证、手机等,选号时按提示办理,选号后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完成注册登记。
“网上选号”注意事项:
1、 自主编排选号仅限于小型汽车新车上牌,“二手车”暂不能自主编排选号。
2、 购车发票上的车主与选号用户必须为同一人,不能代人选号。
3、 自主编排一共提供20次机会,如果20次机会用完都没有选到喜好的号码,只能通过其他方式选择号码。
4、 车主应根据喜好确定自主编排号码的顺序,当自主编排的号码未被其他车主选择的,车主必须选择,不再提供自主编排其他号码的机会。
5、选号后,应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完成注册登记,否则将纳入“黑名单”,两年内不能再次自主编排选号。
三、实行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罚缴
【新政】省内机动车车主、驾驶人从今天起可登录江苏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APP,查询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记录,对适用简易程序且不作记分处理的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助处理并缴纳罚款。
【采访录音回放】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车辆管理处处长朱幼平:近年来,江苏省机动车和驾驶人迅猛增长,由此产生的交通管理业务和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为满足群众相关需求,江苏公安交警部门先后采取了延长办公时间、增设便民服务工作站等多项措施,但受限于警力资源、业务场所、办理时间等诸多因素,群众缴纳罚款不方便、长时间排队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江苏省公安厅决定,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和完善工作方式,推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交通违法自助罚缴,以节约办理时间、减少群众往返、提高服务效率。2015年11月以来,南京、淮安、扬州、泰州、宿迁等市已先后上线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罚缴服务,2月份这项服务已推广到全省。从3月1日起,全省各地群众均可登陆本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省公安厅与江苏银行共同研发的缴款平台进行网上自助罚缴,初期支持江苏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等7家银行的跨行缴款;后期省公安厅将联合江苏银行对项目进一步优化,计划新增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等7家银行,实现主流国有银行、商业银行跨行缴款的全覆盖。
【具体怎么办】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罚缴的操作步骤是:在江苏银行营业网点开通专业版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后,可登陆江苏银行网上银行官方网站( www.jsbchina.cn )或从安卓市场、苹果APP STORE下载手机银行,在网上银行通过“缴费支付”—“自助缴费”—“交通罚款”菜单,在手机银行中通过“生活”-“交通罚款”菜单,可查询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记录,对适用简易程序且不作记分处理的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助处理并缴纳罚款。
提醒:网上自助罚缴服务主要面向私人小汽车的交通违法,不适用大中型客货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监管车辆交通违法以及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重点管理交通违法行为。
四、优化机动车检验服务
【新政】针对6年内免于上检测线检测的车辆每两年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从今天起在全省所有居民区附近公安交警大、中队和有条件的派出所,以及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代办车辆业务单位,全部设立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方便群众就近领取。
【采访录音回放】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车辆管理处处长朱幼平:根据国家新车上牌6年内免上检测线检测每两年直接领取检验合格标志的新政,江苏省每年有近300万辆汽车可以享受该项政策。为方便群众就近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警部门在原有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设领取点。车主只要提交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就可以直接领取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检验记录。
来源: 中国江苏网 编辑:陶禹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