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无锡开出

01.05.2016  19:03

          今天零点零一分,江苏省内“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在无锡开出。无锡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无锡太湖皇冠假日酒店,以一笔住宿业务开出全省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标志着江苏省“营改增”税制转换成功上线运行。

  在财务人员手中,记者看到了这张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据介绍,这是一笔1376元的住宿费用,适用的是6%的税率,应收税额为77.89元。据财务人员测算,与营改增之前相比,餐饮住宿业至少可减少1%的税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1日开始,全国“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

  据统计,全面推开试点后,无锡市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65225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1.4倍,预计减税规模在50亿左右。国税部门工作人员称,顺利开出“营改增”发票是税制转换成功的关键节点,意味着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全面贯通,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也标志着中央的减税降负红利开始全面兑现,将惠及各行业广大纳税人。

  据悉,本轮“营改增”改革在税率设计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通过本次改革,一方面企业税负将进一步减轻;另一方面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同时小微企业普遍获益,惠及民生显著。

  同时,在此轮营改增中,生活服务业涉及多个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子行业,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营改增后,小规模企业将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与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这部分企业减税40%左右,同时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记者 张建波)

 

  【延伸阅读】

  营改增后增值税

  中央地方五五分成

  昨天,《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公布。

  通知明确,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过渡期暂定2到3年,届时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地方税体系建设等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是否适当调整。

  据中国政府网

 

          2016年5月1日 新华网江苏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