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31.01.2015  11:47

  承担“国标”制定任务 6年800万农民将进城落户

  新华报业网讯 29日从省发改委传来重大消息,江苏获批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同时获批展开省级试点的还有安徽,另有其他省市区的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按照国家要求,试点工作从2014年年底开始。试点单位要“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寻找规律、凝聚共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国家给出明确时间表: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省发改委副主任赵旻接受采访时表示,相比另一试点省安徽,江苏的试点任务内容更多,涉及面更广,要求更高,还要担负起制定“国标”的重任——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为全国探路。

  江苏发展面临历史性机遇

  不久前,由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带着“特急”字样下发,其中一份“2+62”的试点名单上,江苏名列其中,与安徽一起展开省级试点,成为名单中的“2”;“62”则为其他省市区的62个城市(镇)。

  赵旻说,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启动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9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确定新型城镇化建设从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发改委研究起草《江苏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并最终争取到省级试点机会。

  2014年,我省城镇化率达到65.2%,率先全国颁布并启动实施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具备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坚实基础。

  赵旻介绍,以全省为单位进行试点,江苏的任务是“3+8+1”,前三条是国家规定动作,“8”是“自选动作”,“1”则是国家追加而特别赋予江苏的。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对未来发展的突破,具有重大意义。“所有12项任务与去年5月出台的《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一致。我们有信心通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成功经验。

  列为省级国家试点,是江苏面临经济结构调整,适应新常态背景下实现“两个率先”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国家综合试点时间跨度6年,前后连接“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开展试点工作对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基本现代化具有广泛深远影响。

  据悉,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下达方案要求,尽快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统筹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将通过建立年度评估和动态淘汰机制等方法举措,切实加强任务落实。近期,在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报基础上,明确各地区主要试点任务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