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县(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13.10.2016  15:06

 

  按照《江苏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县(区)试点方案》(苏统[2016]24号)的要求,江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县(区)试点扎实有序向前推进。 

  三个试点地区相继成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协调、基础资料搜集、数据口径把握、审核和填报等方面进行了大量严谨细致和创新性的工作,对试填试编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为下一步工作推进打下良好基础。试点期间,省局组织赴试点地区调研,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在一些共性问题上提出解决方案或改进意见,为对修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提出具体建议。 

      目前,三个省定试点无锡宜兴市、南通如皋市、淮安洪泽区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已顺利完成第一轮试填工作,试点地区基本能够编制出2014年和2015年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和水资源资产账户,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对试点成果进行拓展使用。

 

来源: 国民经济核算处